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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扬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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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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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死亡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呢 财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

发布时间:2024年02月17日 来源:上海遗嘱律师
[导读]:  李扬律师,上海遗嘱律师,现执业于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

 李扬,上海遗嘱律师,现执业于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意外死亡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呢

  有遗嘱,按遗嘱。没有遗嘱,则按法定继承来进行。

  我国《继承法》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
  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

  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
  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
 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,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。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

 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、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、岳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
 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

 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

 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
财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

  1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。

  2、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。

  3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。包括:身份证、户口簿。

  4、亲属关系证明。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,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。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。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政府证明。

  5、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,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。

  6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,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,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。

  7、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,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。

  8、遗嘱继承的,应当提供合法、有效的遗嘱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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